答:其实,所有的罪都可以用“先天性”为理由而置之不理。比如,有些人脾气坏,不能自制,经常骂人、打人甚至杀人;有些人特别好色,经常犯淫乱的罪;这 些罪行也可以用“先天性”(所谓基因或遗传问题)来解释的。如果我们接纳“先天性”为理由,法庭就不能判犯罪的人有罪了。这样的结论恐怕非基督徒也接受不了。
一个人如果不肯改过,他可以找很多理由(心理学,精神学,基因学,外在因素,上帝的错,父母的错,别人的错等等)继续犯罪。很多人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马书1章32节),你千万不要被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迷惑。
罗马书1章18-32节清楚道出逆性关系的问题根源(其他罪也是出自同一根源,只是程度上不同而已),你可以细心读,慢慢领会。只要你有决心寻求上帝,上帝必然能改变你。上帝爱你,但愿你也爱惜自己的心灵和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