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太22:12那个没有穿礼服的人,怎么会被主人赶出去呢?他不是被主人请来的吗?救恩的礼服——基督的义,是主人赏赐的啊!怎么能够责怪他呢?

读圣经时一定要放下先入为主的观念。我们现有的观念很多都是来自各门各派的神学学说。但神学跟圣经是两回事,它未必准确代表圣经的立场(很多时候都是如此)。

“礼服”象征了新生命(弗4:24,西3:10),也代表了圣徒所行的义(启19:8)。保罗教导信徒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即新生命、新衣服,参考弗4:22-24,西3:9-10)。即是说,这新衣服是需要我们每天穿上的,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一次穿上就永远穿上了。而且,要穿上它,就必须每天脱下旧人的行为(旧人虽死,但旧的价值观依然潜移默化的在支配我们的行为,所以我们必须“心志改换一新”,弗4:23)。

这个新衣服象征了我们 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也可以说是基督的生命。这生命必须在我们的生活中体现出来,所以保罗说:“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原文作穿下同)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这些都是看得见的新生命素质,透过这些好行为,天父才会因我们得荣耀(太5:16)。

比喻是以“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作为总结。比喻里的头一批人(犹太人)是公然的拒绝神的呼召。第二批人(外邦人)中有些人虽然接受了呼召,最后却没有活出这个呼召。他们虽然已经在现今的天国里,但最后他们会被神从天国里赶出来。我们蒙召只是一个开始,不是终结,一定要不断追求成为神喜悦的人(启17:14)。 基督徒都是蒙召的人,问题是,我们有没有活出神给我们的呼召呢?我们必须证明自己是配得这恩召(帖后1:11),最后才会被神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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