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
张熙和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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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太16:27-28)

“实在”一词,希腊文是“阿们”。“阿们”的意思就是“真实的”。要知道,主耶稣讲话前一用“实在”或者“阿们”一词,他就是要讲些重要事情了。遗憾的是,这节经文让很多释经家困惑不解,等一下我们会思考一下个中原因。

平行经文是马可福音8章38节至9章1节。其实整段经文都是跟马太福音16章相平行的。

“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可8:38-9:1)

主耶稣又用了“实在”一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为什么说神的国会大有能力的临到呢?这是什么意思呢?

再看看路加福音9章26-27节,这是跟马太福音16章27-28节平行的:

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

几乎所有释经家都认为这节经文难以讲解,比如《解经者的希腊文新约》(Expositor's Greek New Testament)称这段经文为 “a crux interpretum”,即最难讲解、最难明白的经文。然而我查考时觉得这不是最难的经文。有些经文的属灵涵义的确很难明白,我们却以为很容易理解;但有些经文我们以为很难,其实相当简单。

我发现有些非常深邃的经文,恰恰是乍一看好像非常简单、一目了然。可见我们的属灵理解以及我们跟神的关系出了问题。约翰福音就是一个例子,似乎浅显易懂,其实深不可测。

马太福音16章这节经文,所有释经家都一筹莫展。难道这段经文没有答案吗?真的无法理解吗?今天我们就来仔细探讨一下。

首先,有些自由神学家主张说,耶稣的这句话——“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意思是耶稣希望他的一些听众在有生之年见得到神的国完全显明出来。而既然神的国并没有在这些听众的有生之年临到,自由神学家们便得出结论说:耶稣肯定是错了。

这种观点也不无可能,我们基督徒要爱真理,不该回避这种可能性。耶稣希望神的国在他有生之年来到,他是不是错了呢?大名鼎鼎的史怀哲(Albert Schweizer)也持这种观点。史怀哲是自由派神学家、传教士,跟其他自由派神学家一样,他认为耶稣是希望神的国在他有生之年降临,或者在他听众的有生之年降临,然而并没有实现。

我们无需惧怕这种观点,我经常说,我们必须爱真理,如果这种观点正确,那就是正确的了,无可置辩。但首先必须看看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必须从解经上审视这段经文,好得出结论,看看是否是这个意思。如果证据显示主耶稣错了,那么我们就得接受这一真理。基督徒不该仅仅因为别人的观点与我们的相左,便充耳不闻。我们必须爱真理,愿意实事求是地探讨每一种观点。

主耶稣不怕被误解

但凡熟悉主耶稣教导的人都会发现,主的话有个显著特点:他似乎不怕人误解他所说的话。这一点非常有趣,耶稣不怕被人误解!因为他的话像一把剑,辨明你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他的话能够将听道的会众分别开来。留意路加福音9章26节:“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有时候耶稣的话可能让基督徒大为尴尬,觉得可耻。比如主耶稣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门徒们听了真是难以下咽!吃我肉、喝我血?我们措词文雅些吧,这好像是野蛮人的语言,不适合上流社会、文化阶层。门徒们受不了!基督这位伟大的律法教师、生命教师不该说出吃肉、喝血这种话来,特别是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听起来就倒胃口。

可是请留意,耶稣丝毫不在意他的话令人反感。正如这里所说,他们以他的话为可耻的,无法接受。门徒们弃他而去的时候,他没有说——“回来吧,你们误会了我,不要咬文嚼字!容我解释一下我的意思,你们不要离开”。门徒们因他的话离开时,他没有劝阻,一言不发,任由他们离去,是不是不可思议?

众人想离开,耶稣从不劝阻

还有一些人站在那里,垂头丧气、困惑不解;虽然还没走,似乎也打算要走了。主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要去吗?”(参看约6:67)他并没有说“我不希望你们离开”,却说“你们也要去吗?”即是说:“你们要想离开,就不要迟疑,请便吧!”

你不禁想:这个老师真不可思议!毫无解释,不加劝阻。他做事真是跟我们迥然不同,因为每当我们遭受误会时,就会说:“别当真,我不是这个意思。”主耶稣却毫无回应,如果他们想离开,就离开吧,没关系。太不可思议了!

这是什么态度?他甚至没有尝试为自己解释一下,没有尝试劝阻他们。因为他的话一针见血,如刀刺入人心,将群众分开。分开门徒的过程是痛苦的,那些想要离开的一定会离开,他不会劝阻。必须离开的就让他们走吧。这就是耶稣的做法,跟人的想法相去天渊。

“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再举一个例子,这又是让犹太人(或许也包括了耶稣的门徒)难以下咽的话:“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拆毁神的圣殿?对犹太人来说,这种说法就是亵渎,是绝不可容忍的,他们会怒不可遏!

耶稣并未加以解释,约翰只是说了一句:“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然而耶稣并没有对犹太人说:“等一等,别激动!我是指我的身体。”他丝毫没有做出解释!

“拆毁这殿”,乍一听,这句话字面意思不难明白。犹太人明白,这是指耶路撒冷的圣殿。耶稣丝毫没有尝试纠正他们的理解。这句话是神透过耶稣向犹太人说的,当中的属灵涵义是:神是住在耶稣里面,犹太人毁了耶稣的身体,神会三日内让耶稣复活。

但耶稣丝毫没有解释。你知道在公会里证人是如何指控耶稣的吗?恰恰用的就是这句话:“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证人就抓住这句话控告他。耶稣就是因这“亵渎”罪被判死刑的。

耶稣在公会上没有一句答辩

耶稣有没有答辩呢?没有!他有没有在公会上为自己辩解说——“先生们,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想必也是非常通情达理的人,现在请听我解释一下:我说‘拆毁这殿’并不是指那座圣殿,而是指我的身体!你们明白吗?”你会说:“人误解了你,你就得解释一下,消除误会。”耶稣却一言不发!毫无解释!不作一字答辩。受到指控时,耶稣只是保持缄默。他不怕被误解,即便这件事是关乎到了他的生死,他依然一言不发,不作答辩。不可思议!

我们基督徒会想:“现在他不正好可以向公会传福音吗?要是我被捕了,就正好有机会向国家领导人传福音了!”公会是犹太人最高领导层,耶稣站在了以色列领导面前,恰是传福音的机会,可以为自己辩护,解释他在世上的使命,也许有些领导人会得救呢。但耶稣一言不发,缄默不语,不可思议!

耶稣任由他们随意解读他的话,似乎在说:“你们要是这样理解,没关系。”我们真不明白耶稣这种态度。而且我们还发现,在主耶稣的教导中,很多话都好像是神借着他说的,耶稣却不作丝毫解释。

圣灵会将耶稣的话启示给爱慕真理的人

为什么呢?我们似乎无法明白主耶稣的行事为人。主耶稣知道,神的灵会将这些话启示给那些属灵上对神开放的人。那些不开放的,神也会封住这些话的意义。正是在这个前提下,耶稣教导门徒说:“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太13:11)。

在马太福音16章,耶稣对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门徒们答道:“有人说是以利亚,有人说是……”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他并未说“我告诉你们我是谁”,而是说“你们说我是谁?”

彼得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 耶稣怎么回答的呢?是不是说——“彼得,你真是个好学生,我没有白白教导你一年半,你真的学到了很多”?耶稣没有这样回答,他说:“彼得,你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在天上的父启示了你。你一直跟着一个以木匠为业,饮食起居跟常人没有两样的普通人。但你知道我是神的儿子。你怎么会知道呢?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

耶稣的话对听众而言像一把剑

同样,每每听见耶稣的话,他的话要么令你反感,要么给你生命;要么是你的绊脚石,要么是你的磐石,让你的生命得以建造其上,真奇妙!

这一点也体现在了保罗身上,保罗说,“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 传讲神的话会让一些人得生命、一些人死,就好比一把剑,将听者区分开了。

明白了这个原则,就会明白:解经本身远非解释某段圣经而已,更是显明了解经者的状况。有人跟我说——“耶稣错了,他希望天国在他有生之年降临”,其实这就显明了他跟神的关系,我由此便知这人跟神没有什么活关系,神没有开他的眼,没有将真理启示给他。

然而请留意,耶稣根本没有打算解释这段话,完全没有!所以这句话就像一把剑,将人分开了。基督的话真奇妙!他根本不怕被误解,他只是传讲出神的话,其余的就交给神了。

下来继续看主耶稣这番话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在解经,并非我告诉你这节经文是什么意思。所谓解经,即我不是单单告诉你答案,引用一、两节相关经文,而是解释给你看我们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然后你得决定这样解经是否准确、是否合乎事实,而不是出于教义立场。我没有教义立场,所以我说,有人说了些什么,我愿意检验一下他说的是不是真理,因为我关注的是真理。这是耶稣希望我们有的态度:查验真理!谁想认识真理,跟从基督就不会失望。

看看这段经文,就能明白为什么它是一个巨大的绊脚石。耶稣这番话有两点是我们必须留意的:

基督的话是属灵的,不能光从字面理解

首先要记住,基督的话是属灵的,这是明白基督教导的根本原则。“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换言之,你必须从属灵层面明白,光从字面理解只会错误百出。

主耶稣说“吃我的肉,喝我的血”,门徒们不懂得从属灵层面明白,只能从字面理解,结果接受不了,被绊倒了。同样,当主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你要是按照字面理解,也会错解,因为他并不是在说字面意思。主所有教导都是属灵的,你必须明白这一特点。那些想要计算时间、日期的,就会惹出种种麻烦,因为这就是在生搬硬套了。

必须检查“在……以前”一词的希腊原文

第二就是要正确明白“在……以前”(希腊文是Ἕως)一词的意思。马太福音16章28节的中文翻译是:“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单单倚靠圣经译本就会有麻烦了,你不知道“在……以前”一词的原文是什么。

正因为假设“在……以前”的意思是说某些人会看见神的国,然后才死,这就会影响了你的解经。如果你已经假设这个希腊文意思就是你会在死前看见神的国,然后才死,那么你的解经结论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指肉身死,另一种可能是指属灵死。按照肉身死的观点,你在有生之年会见到神的国降临,之后才死。这是在假设“Ἕως”的意思是生前或者死前,是带有转折的涵义。奇怪的是,神学家马歇尔(I. H. Marshall)在其路加福音希腊文释经书中也做出了这种错误解释,我们本以为神学家应该会严谨查考吧?

所以一旦假设了“在……以前”的意思是生前或者死前,那么当然只有两种可能了。即是说,有人会在生前见到神的国降临,然后才死。这是一种可能。另一种可能是指属灵死,并非肉身死。即是说,你在属灵上活着,及至见到神的国降临后,你在属灵上就会死,这是所谓的“第二次死”。

两种观点都存在严重问题。我得提一提解经上的细节和常识。首先,“Ἕως”并没有转折(即之前是活的,见了神国后就死了)的意思。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如下:

①“没尝死味以前”未必是看见神的国之后就死

反对将“尝死味”解释为肉身死或者属灵死的理由是:首先,“ως”的意思未必是说你看见神的国之后,就会死。这是错误假设,连马歇尔(Marshall)在其希腊文路加福音解经书中也做出了这种错误假设。顺便提一提,迈尔(H. A. W Myers)没有犯这种错误,他排除了看见神的国之后就死的概念,但他却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② 这番话是对门徒们说的,他们怎能属灵上死呢?

另一个理由是,这番话主要是对门徒们说的。观察非常重要,查考一段经文必须看上下文。看一看这番话是对谁说的呢?显而易见,主要是对门徒说的。比较一下三本福音书,在场的当然也有其他人。主耶稣对门徒讲话的时候,民众也在场。所以主耶稣也是在对民众说话,但主要是在对门徒说话。

这就排除了属灵死的讲法,因为如果这番话是对门徒说的,那么这样说就毫无意义了。耶稣并不是在说——“你们都要看见神的国,然后就会属灵死”。这样说就太可怕了,在预言所有门徒都要灭亡?当然不是!如此一来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性:耶稣说的是,有些门徒生前就能看见神的国降临。这就排除了属灵死的说法。

③ 上下文谈的是门徒的代价

第三,将“尝死味”解释为属灵死,即神要将一些人投在地狱中毁灭,这种说法跟上下文不吻合,因为上下文在说做门徒的代价。

上下文说的是呼召门徒,也在解释做门徒、做基督徒的代价。可是这个代价值得付吗?如果你告诉人要付代价,你也得解释物有所值,而不是说——“代价很高,而且属灵上还会灭亡。”这岂不是驴唇对不上马嘴?抑或是说,你不付代价,没有正确计算代价,就会属灵上灭亡?但门徒们已经计算了代价!他们已经跟从了耶稣,因为耶稣也是这样说的。

要记住,耶稣主要是在对门徒讲话,当然也不排除其他人。有一点神学家们的看法是一致的,就是不能从负面角度来理解这番话。即是说,这不是一个警告:你们有些人见到神的国以后,要灭亡。

以上两种观点之所以不可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似乎没有人观察到。关键就是“看见”这个字。“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你会看见什么呢?

合理的观点:人必须重生,否则见不到神的国

仔细查考圣经,就会看见这段经文谈及的是神的国。你如何才能看见神的国呢?其实很简单,圣经里是有答案的,要是掌握了,就不会严重错解了这段经文。来看一看约翰福音3章3节: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耶稣这句话是对尼哥底母说的,又强调“实实在在”。留意也有个“见”字:见神的国。要是我们真正掌握了这节经文的属灵内含,就不至于陷入各种严重错误中了。谁能见到神的国呢?惟有重生的人才能见到。除非重生,否则见不到神的国。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说“人见了神的国之后,会肉身上或属灵上死”,这样说就显明我们不明白神的国。除非你重生,否则“见”不到神的国。所以那段经文怎么可能是指非信徒呢?怎么可能是指那些旁听者呢?只能是指重生的人。惟有重生的人,才能“见”神的国。

现在就一清二楚了,可见这番话一定是对门徒讲的,因为其他在场的人根本不会见到神的国。那些还没有重生的人当然不能见神的国。但当中有些人也许会重生,见到神的国。除了门徒外,听众当中有些人会因相信耶稣而“见”神的国。但条件是必须重生,这是基本原则。未重生的人绝对不可能见神的国,惟有重生的人才会见到。

惟有重生的人才能领受神的启示

掌握了这个原则,就不难明白马太福音16章28节。接下来我们要继续深入思考一下。其实这个原则反复出现在耶稣的教导中。为什么必须重生,才能见到神的国呢?因为重生的人才对神的启示开放,而惟有透过启示,你才能见到神的国。在路加福音10章23-24节,主耶稣将这一点说得一清二楚(他这番话是对门徒说的):

耶稣转身暗暗地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

为什么门徒们有福气,看见了从前许多先知和君王所看不见的呢?再看21节:

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主耶稣是在说,神的事(属灵的事)是人不能看见、不能听见、不能理解的,除非神向你启示。如果你看不见,并非因为你愚钝无知,而是因为神没有启示给你。所以除非你将生命完全委身给神,这样神才能使你重生,成为新人。否则的话,你见不到神的国,洞见不到属灵的真理。神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有学识的人隐藏起来,向婴孩显明,这些人愿意在神面前成为婴孩,完全倚靠天父。换言之,除非你内心改变,否则见不到神的事情,见不到神的国。

马太福音16章说,“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他们会看见神的国大能地降临!这是荣耀的启示。一旦明白了约翰福音3章3节,马太福音16章的意思便清晰可见。耶稣是在说:“站在这里的,有人会经历重生,看见神的国”。圣经不断重复这一点。比如以弗所书1章18-20节:

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

你们会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地降临,因为神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让你们能够看见,能够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是什么指望呢?就是他大能的国,你们会知道他的大能大力!保罗这番话似乎就是在诠释马太福音16章28节。一旦神照明了你们的眼睛,他就会继续让你看见。你们的指望是什么呢?就是神的国大能地降临。基督的复活已经显明出神的大能了!

见神的国就是看见生命的光,经历到永生

到此为止,主耶稣的这番教导已经非常容易明白了:天国是属灵的,惟有重生的人才能看见。而看见神的国就是看见光。在主的教导中,生命与天国是平行的。在约翰福音3章3节,主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36节说“信子的,有永生;不信从子的,必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却常在他身上”(圣经新译本)。

“必不得见永生”,这是将来时态。你不禁会想:“这是什么意思?我见得到身边的人有生命,他们是活着的!”但这不是生命,此处生命是指神的生命,是神的国!除非你重生,否则见不到神的国,见不到生命。

“信子的(即将生命委身给子的),有永生”,“不信从子的……”。“信”与“信从”是平行的,“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顺从、顺服。这两节经文互为平行:不信子的或者不顺从子的,必不得见永生。信子的或者信从子的,就有永生。

这节经文与我们现在谈的经文有何关联呢?关联在于,“见”生命就是“见”神的国,但那些不顺服的人不会见到神的国。所以这番话不可能指非信徒,他们不能见到生命,不能见到神的国。此处“见”字,基本意思就是经历到生命,并非明白一些道理。“见”就是经历生命,下来我们就探讨这一点。

见神的国就是不见死

约翰福音8章51节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又是“实实在在”,又是以这句话开头,以示重要。在场的有人不会见死,会见到什么呢?会见到神的国,会见到生命。意思一清二楚!你们有些人会见神的国,不会见死。

再看看“在……以前”一词,这里没有转折的意思,不是说见到生命后,你就会死。否则这句话岂不就毫无意义了吗?见神的国就是见生命!见到生命后,就要见死?不是这样的意思。要点就是,你不会见死。这就是这句经文的意思。

再看一下约翰福音8章51节:“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别忘了,信就是顺从,二者是同样的意思——“就永远不见死。”

而下一节经文(约翰福音8章52节)用了“尝”字,跟马太福音16章28节这一整段是平行的。“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犹太人对主耶稣的评价:你错了,疯了,是鬼附着的。

犹太人在引用耶稣的话:“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留意“不尝死味”,可见“见”与“尝”是同样的意思,因为刚才我们看见,“见”的意思就是经历,而“尝”的意思也是经历,是表示经历某事的词,这几个词其实都是一个意思,“见”就是“尝”的意思。

明白了这些,现在再应用到马可福音9章1节、马太福音16章28节:“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这句话其实可以反过来说:“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见死之前,必尝到天国”。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因为这些都是同义词。或者可以说:“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见死之前,必见神的国”;“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尝神的国,必经历神的国”。由此也看见,主耶稣经常提到这一教导,并非仅局限在某一处。

相信基督的人已经出死入生了

再举几个例子,比如约翰福音5章24节(我得不断引用圣经,好让你们知道这不是我的观点,而是扎根于主的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每当讲到生与死,讲到尝死味、见生命,主耶稣都以“实实在在”这句话开始的。这节经文跟马太福音16章、马可福音9章是类似的。“出死入生”,即是说他不再死,不再尝死味,已经由死进入了生命了。

吃了灵粮的不会尝死味,因为已经有了永生

继续看约翰福音6章,47节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49-50节说:“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想一想,他们的祖宗死了是什么意思?是肉身死还是属灵死?他们死了!但吃了这粮的,就不会见死,不会死。不可思议!

58节再次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永远活着”跟马太福音16章28节“没尝死味”是一样的词。为什么“没尝死味”呢?因为会有永生。所以“没尝死味”是跟永生有关的。你们的祖宗没有我提供的这个永生,所以他们都死了。耶稣是在谈属灵生命,他的话是属灵的,是灵和生命。耶稣来是要带给我们生命,这是神的生命素质。意思并不是说他们的祖宗会永远灭亡,这是另一个话题了,他们也会在天国里,但跟新约恩典下的神的儿女不同。

圣经用“睡了”来形容基督徒肉身上死

凡顺服耶稣的人就不会死,因为他们有永生,主耶稣的这一教导随处可见。再比如约翰福音11章25-26节:

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

“她”是马大,“虽然死了”是指肉身死;“也必复活”,因为他有永生。我曾经详细讲解过这节经文,它的深义、能力、美丽之处在于:可以说我们会死,但也可以说我们不会死。简单来说,主耶稣是在说:凡委身给他的,凡顺服他的,就不会死,不会尝死味。耶稣这番话是要从属灵层面理解的。

同样,圣经提及基督徒肉身死的时候,不说死,都是说睡了。新约有很多例子,比如哥林多前书15章。“睡”是指肉身死,从这个意义而言,基督徒是不死的,而是睡了。哥林多前书15章6节说到主耶稣复活后显现,“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留意保罗没有用“死”字,基督徒是不死的,是睡了。你失去所爱的人的时候,别忘了他不是死了,只不过是睡了。因为如果他属于基督,那么“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从这个意义而言,他不会死。

几节经文之后又出现了“睡”字,即哥林多前书15章20节:“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这里又将死说成睡。还有51节:“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基督徒是不死的,而是睡了。类似经文不胜枚举,另一个例子就是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4节。

到此为止足以看见,基督徒不会死,而是睡了,真奇妙!因为我们有永生!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一旦出死入生,就不再死了。

我们不会死,因为耶稣为我们死了

为什么我们不死呢?主耶稣说:站在这里的,有人不会尝死味。为什么不会尝死味呢?因为主耶稣是在说:我会为你尝死味,我会代你而死。这恰恰是希伯来书2章9节的话:耶稣“为人人尝了死味”,跟马太福音16章28节是一样的表达。希伯来书2章9节:

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

如果耶稣为我们尝了死味,我们还需要尝死味,那么为什么他要为我们尝死味呢?显而易见,他之所以为我死,恰恰是让我不必死。如果他死了,我也要死,那么为什么他要为我而死呢?可见整个话题是在谈属灵的生与死,所以当主说“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意思是我会为你尝死味!然后借着重生、借着圣灵的大能,你会看见天国。

诗篇110篇也用到了 ως 一词

意思已经一清二楚。再来看“在……以前”一词,看看这个词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见到神国之后,就会死。见到生命之后就会死?这是什么道理?

“在……以前”,希腊文是“ ως”。不妨查一下它在圣经中的用法,就会看见它未必有转折的意思,即见到神国之后,就会死。

新约经常引用诗篇110篇1节,比如马太福音22章44节: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等”就是“ως”这个字。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我高抬你,让你坐在我的右边,直到我把仇敌放在你的脚下;之后,你就不再坐在我右边,你得走了?”显然,这种理解很荒谬。其实当中的涵义是:“你要永远坐在这个荣耀的位置上,坐在我右边”。右边是最高的荣耀。而不是说:等到我制伏了你(基督)的敌人,你就得离开这个宝座。

由此可见,这样理解“ως”一字是多么荒谬。同样的希腊字,这里翻译为“等”。马太福音16章28节翻译为“在……以前”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基督永远有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即便神将他的敌人放在他脚下。其实恰恰因为神将他的敌人放在他脚下,他才会有超乎万名之上的名,那正是他坐在天父右边的时刻。所以“e{w~”没有改变或转折的意思。

另一个例子是哥林多前书4章5节,其中也用到了“ως”一字:

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

“等”就是在翻译“ως”。“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直等主来”,什么意思呢?这个字的意思是不是说现在不可以论断,等到主再来了,就可以论断?当然不是!这里是在说:等到主来了,不是你来审判,而是他来审判,你永远不要审判!所以“ως”的意思是持续不变,根本没有转折的意思,恰恰强调的是持续性。因此,诗篇110篇1节的正确意思应该是:你永远坐在我的右边,我要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例子不胜枚举。我也仔细查考过了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圣经中这个字的用法,也得出了同样结论。这个字在某些经文中的确有转折的意思,在某些经文中没有转折的意思。关键就是,这个字本身未必带有转折的意思。

看见神的国是指看见耶稣改变形象?

说到这段经文的意思,很多人提出了不同看法。有人主张说,见神的国是指见耶稣改变形象,因为刚讲完见神的国,紧接着就讲到了耶稣在山上改变形象。但这种解释不能成立,因为神的国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只是浅尝而已,是对神的终极国度的初步体验。比如说,耶稣改变形象也是对那将来的神国的初步体验,见到耶稣改变形象,就是体验或者经历到了那将来的神国是如何的;但耶稣改变形象并没有完全让人看见神的国。

还有人主张是指五旬节。不错,但也只是神国的一点体验而已。五旬节并没有完全显明那将要临到的神的国。还有人主张说,这是指公元70年耶路撒冷遭毁灭。这依然是对神国的一点体验——神将要统管、审判万国。

耶稣再来是见得到的,神的国是见不到的

根据上下文,见神的国显然是指基督再来。因为马太福音16章27节说,“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当基督再来时,他要执行审判。

什么是见得到的呢?就是基督再来!众人会见到基督再来。而见不到的是神国的降临。要知道,神国降临是看不见的,这一点大家必须记住,不要搞错。全世界会见到耶稣再来,见到这位人子,但他们见不到神的国,经历不到生命。因为见神的国是经历到神的国,是经历到生命,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之所以将这段经文解释错误或者解释不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没能分清见神的国与见人子,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你是个重生的人,就可以见到人子在神的国降临。因为要想见到他在神的国降临,你就必须能够见到他的国。人人见得到耶稣来,但只有重生的才会经历到神的国,未重生的人是不可能经历到的,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路加福音17章20-21节,主耶稣对法利赛人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 你见不到神的国何时降临、如何降临,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神的国是属灵的,要么在你心里,要么根本没有。这里意思并不是说神的国在法利赛人心里,而是说:要么在你心里,要么你根本没有神的国。神的国是属灵的,惟有重生的才能见到。你无法观察神的国,仿佛观察星星、太阳、月亮一样。神的国不是人的肉眼可以观察、揣摩的。

我一开始就说,有些经文似乎很简单,其实非常费解;而有些经文似乎很难,其实相当简单。请你自己判断一下主耶稣这番话是什么意思。一旦明白了整个教导的上下文,意思便一清二楚,他是在说:“计算一下做门徒的代价,代价很高,值得吗?当然值得,因为你会得到永生。站在这里的,有人不会尝死味,因为你会见到神的国,见到永生。你不会尝到死味,可以最终见到神的国降临。”

值得付代价吗?做门徒的代价很高,但非常值得,因为神会将他的生命赐给我们,我们不会尝死味,可以最终见到神的国完全降临。等到耶稣在神的国降临,我们就会在他的国里经历到生命。感谢神透过耶稣赐给我们这么宝贵的话语,我觉得既容易明白,又非常有深度、有能力,非常宝贵!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