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主宰 — 我们的神
独一的主宰—我们的神
张成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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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在探讨提多书2章13节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不同的圣经译本,从中看到:有些圣经译者想方设法将圣经的原句“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改为“至大的神救主耶稣基督”或“我们伟大的神——救主耶稣基督”。圣经译者想借用所谓的“夏普规则”(1798年发现的希腊文语法规则)作为改动圣经原句的凭据[1],借此将自己的神学立场(耶稣是神)灌输给读者。事实是,希腊原文里根本没有这个意思。

有些圣经译本也以“夏普规则”为理据改动了其它的经文,这些经文都是用来支持“耶稣是神”和“三位一体论”的。NET中译本提多书2章13节的评注结尾就提到了彼得后书1章1节和犹大书4节,认为可以用“夏普规则”来证明这两节经文都是在宣扬“耶稣是神”。本篇会分两个部分来重点探讨彼得后书1章1节和犹大书4节。若想更好地掌握本篇的内容,笔者建议读者先阅读之前发表的“至大的神”一文,该篇是重点探讨了提多书2章13节。

彼得后书1章1节

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有古卷无“和”字)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后1:1,和合本)

和合本的彼得后书1章1节有“和”字,但括弧里则强调“有古卷没有‘和’字”,言下之意是“和”字可有可无。如果没有“和”字,耶稣基督就成了“我们的神”,这正是三位一体论者想要的解读;但有“和”字与没有“和”字所得出的结论是截然不同、相互矛盾的,所以三位一体论者惟有借用“夏普规则”来自圆其说,这正是NET中译本处理彼得后书1章1节的方法:

作耶稣基督奴仆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承受了与我们同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后1:1,NET中译本)

NET中译本承认彼得后书1章1节是有“和”字,也没有建议可以删除“和”字,但在评注中却做了以下的补充:

「神和救主」。都是指耶稣基督。本处是新约中指出基督的神性最明确的经文之一。这种用法在希腊文中被称为「夏普规则」(Granville Sharp rule)。「夏普」是英国的慈善家兼语言学家,他于1798 年发现此规则:若是「冠词 + 名词 + καί (译作「和」)+ 名词」(名词均为单数的普通名词,不是名字),则所指的是同一对象,如「朋友和兄弟」(the friend and brother)、「神和父」(the God and Father)等。这种例子在新约常见,单在本书亦屡见不鲜,表示本书作者的语法和其他新约的作者同出一彻,参1:11 和2:20 的「主和救主」(the Lord and Savior)。惟一的问题是:「神」(God)和「救主」(Savior)是普通名词还是专有名字。「夏普」及其他人(如米度同(T.F. Middleton)在《希腊冠词法则》(The Doctrine of the Greek Article)证明了希腊文的专有名字是不可能有复数的,既然「神」(θεός, theos)和「救主」(σωτήρ, sōtēr)有时以复数出现,就不能看为名字,因此「夏普规则」适用。200 年来有多次推翻「夏普规则」的企图,但本规则至今屹立。参提多书2:13;犹大书1:4。

评注中说到:“「神和救主」。都是指耶稣基督”。译者是如何证明“神和救主”都是指耶稣基督呢?就是以“夏普规则”为依据。可见译者是无法从字面意思证明,否则就无需借用所谓的“夏普规则”作为改动圣经原句的解释了。

有趣的是,虽然译者无法从字面意思证明“神和救主”都是指耶稣基督,却大言不惭地断言:“本处是新约中指出基督的神性最明确的经文之一”。若从希腊文字面上看,一点都不明确,应该说是译者千方百计将基督的神性“明确化”了。

我们也可以参考《新汉语译本》是如何处理这节经文的:

耶稣基督的仆人和使徒西面ž彼得,写信给那些靠着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而与我们得到同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后1:1,新汉语译本)

《新汉语译本》的译者没有省略了“和”字,但在注释里却这样建议道:“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或譯作「我們的神──救主耶穌基督」”。这个注释令读者无所适从,“靠着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义”和“靠着我們的神──救主耶穌基督的义”是完全不同的意思,怎么可能是“两者皆可”呢?

译者似乎是在想方设法向读者灌输“耶稣是神”这个概念,但因为原文根本没有这个意思,所以只得在注释里,悄悄地以破折号取代了“和”字,好让救主耶稣基督变成“我们的神”。我假设如此改动的依据是因为这句话的语法结构符合“夏普规则”,即“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是指同一位,所以可以翻译为“我們的神──救主耶穌基督”。

参看另一节符合“夏普规则”的经文

我们参考一节符合“夏普规则”的经文,就是帖撒罗尼迦后书1章12节:

叫我们主耶稣的名在你们身上得荣耀,你们也在他身上得荣耀,都照着我们的神并主耶稣基督的恩。(帖后1:12)

我们的神并耶稣基督”的语法结构跟彼得后书1章1节的“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是一模一样的,惟一不同之处是“救主”和“主”这两个名词,但这不影响“夏普规则”的应用。比较一下这两节经文的希腊原文,就更为明显了:

τοῦ Θεοῦ ἡμῶν καὶ σωτῆρο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彼后1:1)

τοῦ Θεοῦ ἡμῶν καὶ κυρίου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帖后1:12)

虽然帖撒罗尼迦后书1章12节这个句子的语法结构跟彼得后书1章1节是完全一样,而且也完全符合“夏普规则”,但却没有圣经译本将这句话翻译成“我们的神——主耶稣基督”。为什么呢?

是不是因为神和主耶稣一同祝福教会,要比主耶稣独自祝福教会更好,所以圣经译者不希望改变经文的原句呢?还是说,这其实是证明了译者并不重视这个“规则”,只是有选择性地利用“夏普规则”来支持自己认可的教义?

文章末后附有彼得后书1章1节的其它译本翻译供大家参考。

犹大书4节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我们”或作“和我们”)主耶稣基督。(犹4,和合本)

和合本的犹大书4节没有“和”字,但在括弧里则注明了“‘我们’或作‘和我们’”。可见和合本的译者承认原文有“和”字,但却选择了不要“和”字。但没有了“和”字,“独一的主宰”就是耶稣基督,这正是“三位一体论”想要的翻译。但这是否是圣经的意思呢?我们参看NET中译本的翻译:

因为有些人溜进你们中间,他们就是自古被定受这刑罚的,是不敬虔的,将我们神的恩典作为放纵情欲的借口,并且不认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NET中译本)

NET中译本就保留了“和”字,却附加了以下的评注:

「主宰和主耶稣基督」(Master and Lord, Jesus Christ)。「主宰和主耶稣基督」都是指同一个人。这种用法在希腊文中被称为「夏普规则」(Granville Sharp rule)。「夏普」是英国的慈善家兼语言学家,他于1798 年发现此规则:若是「冠词 + 名词 + καί(译作「和」)+ 名词」(名词均为单数的普通名词,不是名字),则所指的是同一对象,如「朋友和兄弟」(the friend and brother)、「神和父」(the God and Father)等。这种例子在新约常见。参提多书2:13 及彼得后书1:1注解。

NET中译本在评注中强调“「主宰和主耶稣基督」都是指同一个人”。译者承认这个结论不是从字面上得出的,而是靠所谓的“夏普规则”。可见从字面上根本解读不出这样的意思。

《新汉语译本》则用了处理彼得前书1章1节的手法来处理犹大书4节。以下是《新汉语译本》的翻译:

因为有些人已经潜了进来,这些人早就被判定要受到那审判;他们是不敬虔的人,把我们神的恩典变为淫荡的机会,又否认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新汉语译本)

《新汉语译本》的译者承认原文有“和”字,但却很隐晦地加上了破折号让句子变得模糊不清,仿佛原文的意思是指耶稣基督是“独一的主宰和主”。译者又进一步在注释里补充道:“又否认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或译作「又否认独一的主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译者又用回老办法,悄悄地用破折号取代了“和”字,如此一来,犹大书4节就“证实”了主耶稣基督是“独一的主宰”!

参考另一个希腊文本

很多基督徒并不知道犹大书4节是有两个不同的希腊文文本的。这两个版本的区别就在于一个“神”字。有些手抄本的原句是“独一的主宰神” [2],就是在“主宰”之后加了“神”字。我们可以参看钦定本(KJV [3])中译本: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以先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神和我们主耶稣基督。(KJV中译本)

钦定本中译本是“独一的主神”(希腊原文是“独一的主宰神”)。加了“神”字明显是为了将“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区分开来。可见“独一的主宰”指的是神,这是属于神的称谓。

基于BYZ和TR文本的准确性比不上NA27或UBS3/4,所以笔者不会以此来证明原文里有“神”字。但鉴于这两个不同文本有分歧,再加上两个文本都有“和”字,就足于证明从字面上无法将“主耶稣基督”等同“独一的主宰”。正因如此,认同“三位一体论”的圣经译者只好借用“夏普规则”来支持他们的翻译有理,从而“证明”耶稣基督就是那位“独一的主宰神”。

圣经用“独一的”来形容神

在希腊文辞典中,“主宰”(despotes)的首要意思是:“那在法律上有管辖权力的人,例如管辖国民或奴隶的人,统治者、主人”(BDAG中文版,336页)。这个字通常用来称呼世上的统治者、主人或奴隶主(提前6:1-2)。基督徒是神用重价买回来的,所以神是我们的主宰。但因为神立基督为我们的主,赐他权柄管辖我们,所以基督也是我们的主宰。但我们必须分清楚神和基督的轻重、先后次序,免得混为一谈。

那么犹大书4节的“独一的主宰”为什么不能是指基督呢?关键在于“独一的”(monos)三个字。“独一的”三个字已经告诉我们这位主宰就是神,因为惟有神才配称为是“独一的”,将“独一的主宰”这个称谓给了耶稣基督,就意味着真正的独一主宰已经被耶稣取代了。

新约经常用“独一的”(monos)来形容神,以下的例子(不包括犹大书)可供大家参考 [4]

“独一之神”(约5:44)

“独一的真神”(约17:3)

“独一全智的神”(罗16:27)

“独一的神”(提前1:17)

“独一的全能者”(提前6:15,新译本)

“独一不死”(提前6:15)

“独有你是圣的”(启15:4)

无独有偶的是,“独一的”在犹大书一共出现了两次,另一次是在24节:

24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25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从万古以前并现今,直到永永远远。阿们!(犹24-25)

“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吕振中译本翻译为“那独一无二的上帝,我们的拯救者”)是指谁呢?肯定不是指耶稣基督,因为25节说到“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我们独一的神的荣耀是他自有永有的,耶稣基督的荣耀是神赐给他的(腓2:9),两者的荣耀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既然犹大书24节用“独一的”来形容神,为什么我们要假设第4节的“独一的”是指耶稣基督,而不是独一的神呢?24节其实是证实了耶稣基督不是那独一的主宰,正如他不是那独一的神。

圣经称神和耶稣基督为“救主”

可能大家会感到困惑,为什么彼得后书1章1节称耶稣基督为“救主”,而犹大书24节则称独一的神为“我们的救主”,难道我们有两个救主吗?圣经明明说,惟有神是我们的救主(赛43:11),这岂不就证明了耶稣基督是“独一的神”吗?

读圣经必须掌握全面图画,否则就成了瞎子摸象,各说各的。三位一体论的弊病就是专注在一些零星的经文,不理会前文后理,以断章取义的方式来证明“耶稣是神”。

笔者想借此机会简单解释一下为什么独一的神和耶稣基督都是我们的救主。就拿提多书为例,保罗在提多书称神和耶稣基督为“救主”各三次,以下经文供大家参考:

“神我们救主”(多1:3)

“我们救主基督耶稣”(多1:4)

“我们救主神”(多2:10)

“我们救主耶稣基督”(多2:13)

“神我们救主”(多3:4)

“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多3:6)

保罗每次提到“神我们救主”,紧接着就会提到“我们救主耶稣基督”,仿佛是在谈论同一个对象;如果不是同一个对象,至少两者应该也是平起平坐的吧?

不明白圣经的人就会用“逻辑思维”得出以下的结论:保罗说神是我们的救主,他又称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这就证明了耶稣基督是神,因为我们不可能有两个救主。如此证明“耶稣是神”真的是无懈可击,但这是不是保罗的意思呢?。

我们得反思这样的结论是否合乎圣经教导。将“救主耶稣基督”=“救主神”,然后再进一步将“耶稣基督”=“神”,如此一来,主耶稣基督在约翰福音17章3节要我们认识的“独一真神”,从此就销声匿迹了,取而代之的是耶稣基督。

熟读圣经的人都知道,从旧约到新约,惟独雅伟神是救主(赛43:11, 提前4:10)。神是我们的拯救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圣经也告诉我们,神立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徒5:31, 13:23);即是说,神我们的救主是借着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的(约一4:14)。正因如此,圣经也称耶稣基督为救主。明白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我们就会将神和耶稣基督混为一谈,导致主仆不分、轻重颠倒。

圣经称独一的神和耶稣基督为“救主”证明了一点:独一的神和耶稣基督是不可分割的,若想得救承受永生,就必须认识独一的神和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正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章3节所强调的。

旧约和新约的圣徒都称神为“主宰”

在七十士译本(LXX)中,圣徒也用“主宰”(despotes)来称呼神(创15:2; 伯5:8; 赛1:24, 3:1, 10:33; 耶1:6, 4:10; 但3:37, 9:8,15,16,17,19)[5]。笔者只举三个例子作为示范,第一个是创世记15章2节:

λέγει δὲ Αβραμ δέσποτα τί μοι δώσεις ἐγὼ δὲ ἀπολύομαι ἄτεκνος ὁ δὲ υἱὸς Μασεκ τῆς οἰκογενοῦς μου οὗτος Δαμασκὸς Ελιεζερ  (创15:2,LXX)

And Abram said, Master and Lord, what wilt thou give me? whereas I am departing without a child, but the son of Masek my home-born female slave, this Eliezer of Damascus is mine heir. (创15:2, LXX英译本;斜体字原文没有,是圣经译者加插的)

亚伯兰(亚伯拉罕)称神为“主宰”(despotes),LXX英译本则翻译成“Master and Lord”(主人和主)。这个翻译有点画蛇添足,因为“主人”就是“主”,将两者放在一起让读者不知译者想表达什么。

斜体“and”是译者加插的,挪走它就成了“Master Lord”。这样的翻译给读者一个错觉,以为原文里有两个名词,其实希腊原文里只有一个名词,就是despotes。可能英文没有像“主宰”这样的名词,译者只得用这样拗口的方法来表达。无论如何,这个翻译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它正确地表达了“despotes”的含义。

希伯来圣经的原句是“Adonai YHWH”(“主雅伟”,参看和合本)。可见这个“主”或“主宰”是指雅伟神。

我们再参看一个例子,约伯记5章8节:

οὐ μὴν δὲ ἀλλὰ ἐγὼ δεηθήσομαι κυρίου κύριον δὲ τὸν πάντων δεσπότην ἐπικαλέσομαι  (伯5:8,LXX)

Nevertheless I will beseech the Lord, and will call upon the Lord, the sovereign of all;  (伯5:8,LXX英译本)

LXX英译本将despotes翻译成“sovereign”。约伯不但称神为“主宰”,而且是“万有的主宰”(the sovereign of all)。如此称呼神就等于宣称他是“独一的主宰”了。

我们看第三个例子,以赛亚书1章24节:

διὰ τοῦτο τάδε λέγει ὁ δεσπότης κύριος σαβαωθ οὐαὶ οἱ ἰσχύοντες ισραηλ οὐ παύσεται γάρ μου ὁ θυμὸς ἐν τοῖς ὑπεναντίοις καὶ κρίσιν ἐκ τῶν ἐχθρῶν μου ποιήσω  (赛1:24,LXX)

Therefore thus saith the Lord, the Lord of hosts, Woe to the mighty men of Israel; for my wrath shall not cease against mine adversaries, and I will execute judgement on mine enemies. (赛1:24,LXX英译本,斜体字原文没有,是圣经译者加插的)

先知以赛亚也称神为“主宰”,可惜的是,LXX英译本将despotes翻译成“the Lord”(主),导致读者无从知晓这不是一般的“主”(kyrios)字。以赛亚对神的完整称呼是“主宰——万军之主”(the Lord -- the Lord of host)。

和合本则按照希伯来圣经的原句翻译成“主万军之雅伟”,再次看见,七十士译本的“主宰”和“主”都是指独一的神雅伟。

到了新约以色列人依然称呼神为“主宰”。但大部分译本将despotes翻译成“主”,所以读者无法看出来,以为这是新约常用的“主”(kyrios)字,只有极少数译本将该字翻译成“主宰”。以下经文供大家参考,经文内容清楚易懂,所以笔者就不作解释了。

主宰(despotes)阿,照你应许的话、如今你释放你奴仆安然而去了;(路2:29,吕振中译本)

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提高了声音向上帝说:“主宰(despotes)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徒4:24,吕振中译本)

从前有假先知在以色列民间出现;同样也将有假教师在你们当中出现。他们技巧地输入毁灭性的异端,不承认救赎他们的主宰(despotes),迅速地自取灭亡。(彼后2:1,现代译本)

他们大声喊着说:“圣而真的主宰(despotes)阿,你不审判、而向住在地上的人伸我们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启6:10,吕振中译本)

总结犹大书4节的查考

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结论说,“独一的主宰”是指神,不是耶稣基督。这个结论是根据以下几点得出的:

  1. 在希腊文圣经里是有“和”字的,这意味着“独一的主宰”
    和“主耶稣基督”是两个不同的对象;
  2. 有些希腊文文本(BYZ,TR)是“独一的主宰神”,明显是刻意要将神和耶稣基督区分开来;
  3. 新约里的“独一的”三个字都是用来形容神,无一例外;
  4. 旧约和新约的圣贤都称神为“主宰”,因为是神救赎了他们。

希望我们明白了“主宰”的意思后,真的从心底里尊崇那位创造、拯救我们的独一真神为我们生命的主宰。正因为我们尊神为主宰,我们也听从神的命令尊耶稣基督为主。而尊耶稣基督为主的正确方式就是听从他的教导,效法他遵行神的旨意,尽心尽意尽力爱神。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7章21-23节责备那些称呼他“主啊,主啊”的人为“作恶的人”,因为他们没有遵行他天父的旨意。这是在提醒我们,若不尊神为生命的主宰,我们在主耶稣眼中就是一个不信的人。

主耶稣在审判的那一天要看的,不是我们有多热心捍卫“他是神”或者捍卫“圣经一神论”,他关注的是我们有没有效法他尊他父神为主宰,遵行父神的旨意。

提防撒但的阴谋

我们以为高举耶稣为神,将所有专属神的称谓(如:至大的神、独一的主宰)都转移了给他,就是在荣耀他,却不知我们已经弃绝了那位创造、拯救我们的独一的神雅伟。

这正是撒但想要达到的目的,他的“假基督”已经不知不觉地取代了圣经的基督,甚至还进一步取代了神。那些坚持要高举耶稣为神的人,最好在神面前安静反思,免得随从了撒但的阴谋。

文章末后附有犹大书4节的其它译本翻译供大家参考。

彼得后书1章1节

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上帝和(有古卷无和字)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和合本】

耶稣基督的奴仆和使徒西门彼得,致那些藉着我们的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义,与我们领受同样宝贵信仰的人:【标准译本】

耶稣基督的仆人和使徒、西门(有古卷作:西面)彼得、写信给(或译:那在我们的——公义中)那因我们的上帝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与我们分得同样宝贵信仰的人。【吕振中】

耶稣基督的仆人和宗徒西满伯多禄,致书给那些因我们的天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正义,与我们分享同样宝贵信德的人。【思高译本】

我西门彼得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和使徒。我写信给那些藉着我们的上帝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跟我们分享了同样宝贵信仰的人:【现代译本】

耶稣基督的仆人和使徒西门彼得,写信给那靠着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得着和我们同样宝贵信心的人。【新译本】

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上帝和救主耶稣基督的义,跟我们已经得到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当代译本】

犹大书4节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我们”或作“和我们”)主耶稣基督。【和合本】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往古时候经上早已记载必须受这处刑的:嘿,不虔的人,将我们上帝的恩变为邪荡的托词,否认我们独一无二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或译:否认那独一无二的主宰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吕振中译本】

因为有些早已被注定要受这审判的人,潜入你们中间;他们是邪恶的人,竟把我们天主的恩宠,变为放纵情欲的机会,并否认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思高译本】

一些不敬神的、已遭谴责的人悄悄混迹你们中间,他们利用我们天主的恩宠作通行证,行大逆不道之事,否认我们唯一的主宰,主耶稣基督。【牧灵译本】

因为,有些不敬虔的人偷偷地混进我们中间,以曲解上帝恩典的信息来掩饰自己腐败的行为。他们拒绝了惟一的主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很久以前,圣经已经预言他们必须受惩罚。【现代译本】

因为有些人已经偷偷进来了。他们是先前早就被记载的要受那惩罚的人;他们是不敬神的人,把我们神的恩典变为好色的借口,并且否认那独一的主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标准译本】

因为有人已经混进你们中间,他们就是早被判定受刑的不敬虔的人。这些人把我们神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并且否认独一的主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新译本】

因为有些不敬虔的人,偷偷地混进你们中间,以上帝的恩典作藉口,放纵情欲;并且更否认独一的主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根据圣经的话,这些人必定灭亡。【当代译本】


[1] 提多书2章13节的查考,以及有关“夏普规则”的解释,请参看“至大的神”一文。

[2] 参看BYZ和TR:τὸν μόνον δεσπότην θεὸν καὶ κύριον ἡμῶν Ἰησοῦν χριστὸν,对比NA27和UBS3/4:τὸν μόνον δεσπότην καὶ κύριον ἡμῶν Ἰησοῦν Χριστὸν。

[3] King James Version(钦定本)是以Textus Receptus(TR)作为翻译的希腊文文本。

[4] 笔者在“独一的主宰”一文中做了详细查考和解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

[5] 括弧内的经文都是取自七十士译本,基于和合本的内容跟七十士译本未必完全一致,以上的经文只供熟悉七十士译本的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