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一些你们和别人讲的道,可没听你们讲过基督徒要交纳收入的十分之一。我们这的教会常常提醒教徒交钱,有的是刚信的,有瘸腿,瞎眼,贫穷的,重大打击的,不少都是社会抛弃的人。张弟兄你怎么看十分之一奉献呢?

为什么所有拉人入教的基督徒都不问题先声明呢?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十一奉献)会集体失语?都说入教吧入教吧,信主耶稣不要金银、不花功夫,只要一心相信……

成为基督徒就是跟神立约,所以在立约前,教会有责任把基督徒的义务交待清楚(教会决不可用不诚实的方法哄人入教),而我们在信主前也有责任细读圣经,好清楚这个约的内容和要求(你不会糊里糊涂就跟人签约吧?)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双方都有责任。

今天全世界都在谈论“版权”,不论是音乐、电影、产品等,都有版权,使用的人必须付“版权费”,因为你不能白白享用别人的创作、发明。但为什么没有人想到我 们必须付“版权费”给神呢?我们所拥有的,所使用的,所发明的都是来自神。万物(包括我们的生命)都是他创造的,他才是万物的“版权所有”。

十一奉献可以比喻为“还给上帝的版权费”。当我们认识到一切都属于神,都是神所赐的,自然会乐意十一奉献。这是基督徒承认神的主权的具体表达,也是理所当然的。拒绝十一奉献就是否认神的主权(玛拉基3章8-10节)。所以每个基督徒都应该十一奉献,因为这是圣经的教导,是饮水思源的表达,是神喜悦的。

至于十一奉献的用法以前已经解答过了,所以这里不再重复。

明白十一奉献的意义,就不难明白严格来说,“十一”不是奉献。“十一”奉献只是按照圣经的要求将原本属于神的归还给神(其余的是神赐给我们享用的)。只有十一以外的奉献才能称得上是奉献。

虽然这是圣经的要求,教会也不应该勉强信徒奉献,因为惟有出于甘心乐意的奉献神才会接纳。如果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没有能力奉献,就不要勉强,神看的是我们的心。

信了主的人也已经将生命委托了给神。既然生命已经委托了给神,为什么还要在意那一点点的十一奉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