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大学毕业时,我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我和一个女同学同寝了,但我们没有发生关系。当我听到电台讲道,未婚同居是很大的罪,我很害怕!我以前自认为在神的 认识上很好。但我却做出这样的事!!我恨我犯的罪,也努力的求主来赦免。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还能回到起初神对我的爱里面吗?我深深的知道我的亏欠和罪恶。 回想起一年前做的事,我真得很该死!现在和女友已经分手了。这是我的错,她不认识神。我也求神来赦免她的罪。可以吗?

 。。。从你的来信中可以看到你对罪的认真态度。这种态度非常重要,要常常保持着。我相信你是出于无知才犯下这样的罪,好在你们没有进一步发生性关 系,否则就无法扭转了。既然你是出于无知犯罪,而且现在你也懂得害怕、懊悔、忧伤(林后7章11节),如果你诚心求神饶恕,他一定会饶恕你的,但从此不要 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章11节)。

你跟那个女孩子的关系是神不喜悦的。即使你们已经悔改了,为了你们的属灵益处(不想再给魔鬼留地步),我建议你们不要再有任何来往。罪的诱惑力很大,你不要太自信。你可以为那女孩子的得救祷告,但不要再跟她联系,免得再次掉进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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